清雍正年间(1723—1735年),葫芦镇境域属嘉定府。
民国十九年(1930年),属乐山县关峨乡。
民国三十六(1947年),设葫芦乡,属乐山县第四手机维修培训学校_。
1951年,分为葫芦_四峨_牛石3乡(部分)。
1952年,属乐山县第七手机维修培训学校_,手机维修培训学校_公所驻葫芦乡。
1954年,四峨_葫芦2乡合并为葫芦乡。
1958年,与轸溪乡合并为星火公社。
1959年,分为葫芦_轸溪2公社。
1962年,葫芦公社分为四峨_葫芦2公社,属乐山县第七手机维修培训学校_。
1984年,公社改乡。
1985年,属沙湾手机维修培训学校_。
1992年9月,葫芦_四峨_轸溪3乡合并为葫芦镇。
1995年10月,轸溪乡析出。